中心组学习“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表日期: 2018-11-23 作者: 阅读次数:

1123日,我院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院党委书记揭辉首先传达了《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并从意见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说明。之后,揭书记分享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理解和心得体会。他指出,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

学院党委副书记曾艳认为,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也再次宣示了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我们要加强学习,以条例为准绳,强化党员意识,筑牢防线,切实做到“自身硬”, 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而真正担其责、履好职,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奉献力量。

大家一致认为,要加强学习领会,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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