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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6-11-28 阅读次数:

    院属各部门:      

     

    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更好地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学院工作,着力构建团结、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现将2016年院领导接待日实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 接待来访的时间:院领导接待日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周二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详见《2016年院领导接待日安排表》(附件1)。    

    2. 接待来访地点:接待来访安排在336接待室。    

     

    二、接待的组织与协调    

    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接待日的组织、服务、协调和有关事项督办、反馈工作。为使接待工作具有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院领导接待日采取预约制。来访师生可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方式与学院办公室联系,以便作出安排。联系电话:8187。院领导原则上按《接待日值班表》进行值班,如有上级通知开会等特殊原因需变更接待领导或者时间的,将由学院办公室协调。  

     

    三、接待谈话内容    

    1.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院改革、建设、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师生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需要学院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其他事宜。    

     

    四、接待要求    

    接访者要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或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需集体研究决定的应及时向院党政汇报,提出办理意见,由学院办公室督促执行,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告知来访人。领导接访时,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接访记录,并根据接访内容,填写《公共管理学院院领导接待日接待来访登记表》(附件2)。  

     

    附件: 1.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院领导接待日安排表

         2.公共管理学院院领导接待日接待来访登记表

     

    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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