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经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顺次补录博士考生1名。补录考生姓名:张子源,考生编号:105114111061083,综合考核成绩:80.36,拟录取导师:张立荣,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最终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7-67868993
电子信箱:190322009@qq.com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肖老师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382号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805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