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双证)

发表日期: 2025-10-10 作者: 阅读次数: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全国第二批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的培养单位之一,自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招收MPA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挂靠公共管理学院,依托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省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全国首批退役军人事务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退役军人事务研究院、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等,不断探索创新,不仅在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上持续精进,更在人才培养模式、科研平台建设、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多年来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培养了大量具有现代公共精神、公共管理理论素养厚实、管理技能和领导能力突出的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华中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53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3人,还聘请了20多位校外专家及实践经验丰富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实践导师。中心根据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等的运行特点,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设置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土地政策与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产业政策与政府监管、退役军人事务等多元培养方向。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条件者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人数及类型

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25人,全部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

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有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其他人员。

学制与学费标准

学制: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

学费:32500元/生·学年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MP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从毕业后到2026年9月。

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利用周末进行集中授课或现场教学。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等规定培养环节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8楼,430079

联 系 人:林老师 鄢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5975

其它报名要求及说明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gs.ccnu.edu.cn/info/1028/5243.htm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cnu.edu.cn)。

(审读:徐增阳 张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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