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放弃,经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顺次补录以下考生,现公示如下: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拟录取导师 | 学习方法 | 综合考核总成绩 | 拟录取意见 | 备注 |
105116111061267 | 张子航 | 公共管理学 | 张祚 | 全日制 | 78.91 | 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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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3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须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申诉受理人:肖老师
申诉电话:027-67868993,电子邮箱:190322009@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382号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8053办公室
邮编:430079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