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级普通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并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一)。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20日(本周四),即明天上午11:30之前将所有申报表(附件二——附件六)以及所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230办公室),同时将所有申报表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工作QQ邮箱:(3067175062@qq.com),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名命名形式为:(“XX年级博/硕士 姓名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严格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注:
1.申请者必须缴清学费,并以手机截图为证。
2.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是研究生入学以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或表现(去年已获得国奖的同学科研成果是从2017年9月1日至今),审批表需由导师签字;
3.请将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一并带来当场审核,审核之后将即刻退回(期刊除外);
4.获奖情况均为校级以上,不包含校级,请仔细填写好《获奖情况汇总表》与《科研情况汇总表》,以便于统一整理汇总;
5.请将国家奖学金评比鉴定及打分表复印15份(外加原件1份);
6.各专业前四名均可申报,自愿申报,材料上支部和研会意见的地方都要签好。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