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级研究生同学:
为了更好地激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决定在2016、2017级研究生中评选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院2016、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分别评选。
2、研究生发表成果和获得奖励的时间范围均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毕业年级可放宽时间至本学年评奖时。
二、几点说明
1.参与评选的研究生所发表成果和获得奖励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其中科研成果要求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研究生第一作者);权威期刊以学校社会科学处和科技与产业处指定的目录为准。
2.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集须经公开出版方可认定为正式成果;
3.研究生申请单项奖必须以在校外获得的非民间机构奖励为支撑,在学校获得的奖励不得再申请单项奖。已参加了优秀奖学金评选的成果,不得再作为单项奖申报的成果。单项奖学金每人每次限报一项。
4.因学校人事处对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进行单独奖励,研究生不可再以在学校认定的奖励刊物、奖励出版机构发表论文申请优秀论文奖。
5.已获得今年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申请。
三、我院评选办法参考《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并交由导师签字,准备好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优秀奖学金及其他类型单项奖学金申报材料请于10月31日(周三)下午5点前交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22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辅导员办公室邮箱(3067175062@qq.com)。学院届时将组织严格评审,请同学们抓紧时间,逾期不候!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