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09-15 作者: 阅读次数: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办法》(http://gs.ccnu.edu.cn/info/1075/7935.htm)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参加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工作安排

(一)推免生预报名

申请人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和方向。

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rd.ccnu.edu.cn/student)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

特别说明:“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二)提交材料

9月22日24时前本校或外校推免生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按要求在预报名系统上传。

纸质版材料邮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8053办公室,收件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188。

完成预报名同学请加入QQ群(群号:704545416)并发送“2023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三)考核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推荐免试生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于证明材料不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综合面试时间初步定为9月24日。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推免时的综合成绩排名等。满分100分。为便于评估,请考生在报考时应提交大学前三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次和总人数);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托福或雅思成绩;各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省级奖励、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等各类获奖;海外访学经历;发表论文、撰写研究报告、承担课题等情况的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请将相关文件的电子扫描件按要求在预报名系统中上传。

推荐免试生须保证以上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于证明材料不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1)考核形式。考核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

(2)考核次序。考生复试次序提前抽签,所有面试环节一次性进行,考生线上抽题,现场作答,专家分类别进行评分。

(3)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项。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约为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约2分钟,用英语回答问题约3分钟,用中文回答专业问题约5分钟,考官交流提问约5分钟。

·每名考生在自我介绍后,抽题回答问题。每名考生3道题目(所有题目都用中文出题),考生选择回答2题,其中1题必须用英语回答。

·根据考生英语回答问题情况,考官给英语面试分数。

·根据考生中文回答专业问题情况,考官给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分数。

·根据考生自我介绍、交流提问情况,考官给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数。

(四)拟录取规则

1.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各项面试考核成绩加权加总计算,考核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40%+综合素质和能力×40% +英语面试成绩×20%

2.最终排名计分办法

总成绩=背景评估成绩×30%+面试成绩×70%。

3.拟录取规则

录取以总成绩为准,按照报考专业方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表现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受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如果在规定时间最终确认的本次复试录取人数低于招生计划,学院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再次举行考核录取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188

电子邮箱:741156901@qq.com

联系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8053办公室

五、复议方式

考核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993

电 子 信 箱:414567639@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430079

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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