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 2023-09-18 作者: 阅读次数: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http://gs.ccnu.edu.cn/info/1028/3092.htm)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需要,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考务小组和成绩复核小组,确保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接收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参加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

1. 《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 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电子版用原件);

3. 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电子版用原件);

5. 个人简历一份(限定一页纸)。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推免生预报名

2023年9月13日-9月21日,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rd.ccnu.edu.cn/student/ytmlogin)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二)提交材料

请本校或外校推免生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按要求在预报名系统上传。

完成预报名的同学请加入QQ群(群号:925512514)并发送“2024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进群后修改备注:推免专业方向+姓名。

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8053办公室,收件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188。纸质版材料的邮寄只接受EMS或顺丰,并请在邮件右上角注明“推免生材料”。

(三)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推免时的综合成绩排名等。为便于评估,请考生提交大学前三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次和总人数);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托福或雅思成绩;各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省级奖励、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等各类获奖;海外访学经历;发表论文、撰写研究报告、承担课题等情况的证明材料,请将相关文件的电子扫描件按要求在预报名系统中上传。

推荐免试生须保证以上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于证明材料不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时间初步定为9月25日,复试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具体复试名单和安排后期通知。

2)复试次序。考生复试次序提前抽签,所有面试环节一次性进行,考生现场抽题,现场作答,专家分类别进行评分。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项。

·每名考生在自我介绍后,抽题回答问题。每名考生3道题目(所有题目都用中文出题),考生选择回答2题,其中1题必须用英语回答。

·根据考生英语回答问题情况,考官给出外语能力得分。

·根据考生中文回答专业问题情况,考官给出专业素质和能力得分。

·根据考生自我介绍、交流提问情况,考官给出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分。

(五)拟录取规则

1)录取以复试成绩为准,按照报考专业方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按各项面试考核成绩加权加总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得分×40%+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分×40%+外语能力得分×20%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表现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之后,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及时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188

电子邮箱:42400753@qq.com

联系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8053办公室

六、复议方式

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993

箱:414567639@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430079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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