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表日期: 2025-03-23 作者: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计划

复试人数

总分

外语

综合

125200

公共管理

172

38

76

260

324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参见附件 公共管理学院MPA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月28日下午1:30—5:00。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8002会议室。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费用

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3月24日-3月27日,考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cwzf.ccnu.edu.cn/)缴纳,登录用户名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选择“其他费用”缴纳)。

、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3月28日19:00—19:45《思想政治理论》

3月28日20:00—21:30《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具体安排以报到当天公布为准。

面试时间:3月29日上午—3月30日上午

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N102、N103、N105、N106、N107、N108、N109、N111、N113、N115教室,具体安排以报到当天公布为准。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闭卷,各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思想政治理论》45分钟、《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90分钟。

2.综合面试

考核内容包含外语能力测试(100分)及专业综合面试(100分)。每名考生在自我介绍后,现场抽三道题目,由考生任选两道题作答,其中一道题必须用英语作答。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约2分钟(自我介绍时不得出现具体的工作单位及地域),用英语回答问题约6分钟,用中文回答专业问题约6分钟,考官交流提问约6分钟。

各复试小组评委对考生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作非量化的评价。

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三)同等学力复试专业考核安排

1.考试时间:3月28日15:00-17:00(每门各1小时)

2.考试地点:南湖综合楼9049教室

3.考试科目: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4.考试形式:笔试

、复试成绩计算和拟录取规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笔试成绩×3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

说明: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说明: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单科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规则

1.按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在录取名单最终确定前,若考生放弃拟录取,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信息公开

(一)监督申诉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027-67868993

邮 箱:190322009@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

公共管理学院

(二)复试咨询

联系人:林老师、鄢老师

电 话:027-67865975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3日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 邮编:430079